作者:程迥(宋)

四库全书/经部/周易古占法 章句外编

详校官侍郎 臣 李封

道政使司副使 臣 莫瞻菉覆勘

总校官编修 臣 王燕绪

校对官助教 臣 陈木

誊录监生 臣 叶映阶

提要

臣等谨案:周易古占法一卷,周易章句外编一卷。宋程迥撰。 

迥,字可久,初家宁陵之沙随,后徙余姚,受经于嘉兴闻人茂德,严陵喻樗。隆兴元年举进士,官德兴县丞,事迹具宋史儒林传。

此书世无刊本,凡藏书家所传写者,均作二卷。前卷题曰「周易古占法上」,凡十一篇;后卷杂论易说及记古今占验,题曰「周易古占法下」,又题曰「周易章句外编」。中有一条云「迥作周易古占法」。其序引云云,显非占法之下卷矣。

考宋史艺文志,载迥《古易占法》,《周易外编》二书,均止一卷。然则止前卷十一篇者,为周易古占法。其后卷自为周易章句外编,后人误合为一书,因妄标卷上卷下字耳。

然陈振孙《书录解题》以迥周易下曰,程迥可久撰,其论占法,杂记占事尤详,则通为一编,自宋已然。传写淆乱,固亦有由矣。

其说本绍子加一倍法,据系辞说卦发明其义,用逆数以尚占知来。大旨备见于自序。后朱子作启蒙,多用其例。吴澄谓,迥于朱子,为丈人行,朱子以师礼事之云。

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 臣纪昀  臣 陆锡熊  臣 孙士毅

总校官 臣 陆费墀

程迥序

迥尝闻绍康节以易数示吾家伯淳,伯淳曰:此加一倍法也。其说不详见于世,今本之系辞说卦,发明倍法,用逆数以尚占知来,以补充先儒之阙。庶几象数之学,可与士大夫共之,不为谶纬瞽史所惑于圣人之经,不为无助也。

注:绍康节,即绍雍。「加一倍法」即现今我们所说的二进制。伯淳,即程颢,字伯淳, 明道先生。

昔陆绩读宋氏太玄曰:太玄大义在揲蓍,而仲子失其指归。虽得文间义说,大体乖矣。迥亦以是论易。

绍兴三十年夏五月沙随程迥题

太极第一
太极者,乾坤未列,无象可见,大衍未分,无数可数。其理谓之道,其物谓之神。庄子谓道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者,非也。太极与道,不可以差殊观也,是故道之超乎象数则为太极,行乎象数则为乾坤,一初一入皆道也。

虽然,以时论之,不必求诸天地开辟之先,今一昼一夜,阳生于子,阴生于午,盖有不倚于阴阳而生阴阳者也。太极者,大中也,非若日之中而有昃,国之中而有外,位之中而有上下。太极无方无体,其所谓中者,因阴阳倚于一偏而后见也。先儒谓天地未分,元气混而为一,老子谓道生一是也。

故说者谓太极已见,气也,非无也。胡不以在物者验之乎。当干未资始,恶可谓之有气?未丽天一,恶可谓之有一?故一物具天地之理,明乎此则可以探易之原矣。

两仪第二
两仪者,乾坤之初画也,大衍三变而得之者也。

注:大衍,请参考大衍之数揲卦法。

尔雅曰:仪,匹也。言阴阳之相匹也,自太极而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其丽于数者,皆递升而倍之,则两仪为乾坤之初画可知矣。

刘牧以一二三四为两仪,既两矣而四之,可乎?先儒以天地为两仪,或谓天地为乾坤之象,四象所生八卦之二尔。盖不知两仪为乾坤之初画,八卦为乾坤三画之相变故也。

四象第三
四象者,乾坤初与二相错而成也,大衍六变而得之者也,所以配阴阳老少之分也。

刘牧以九、六、七、八为四象,夫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谓之九六七八矣,即数也,非象也。

先儒以金木水火为四象,夫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是四者,既有定形,尝以配干巽坎离矣,即器也,非象也。

或以神物、变化、垂象、图书为四象,然上与两仪,下与八卦不相连属。

故曰四象者,乾坤初与二相错而成也。

八卦第四
八卦者,乾坤初二三相错而成也,大衍九变而得之者也。

既已小成,则三才之理备矣,配之以八物,位之以八方,所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者具矣。

重卦第五
阴阳之撸琅O六月而反,此八卦不得不重也。今每卦之下曰:某下某上,是三画之卦相配而六也。然丽于数者亦递升而倍,

故以两仪乘八卦至四,则其别一十有六,此大衍十有二变得之以四象。乘八卦至五,则其别三十有二,此大衍十有五变得之以八卦。乘八卦至上,则其别六十有四,此大衍十有八变而成卦也。

变卦第六
六画既成,六十四卦既具,若夫极数之占,则有变卦存焉。

其初列六十四卦,以两仪乘之,其别一百二十八。其二以四象乘之,其别二百五十六。其三以八卦乘之,其别五百一十二。其四列,内卦之数,复以两仪乘之,其别一千二十四。其五复以四象乘之,其别二千四十八。其上复以八卦乘之,其别四千九十六。

故朱震曰:周易以变者占,一卦变六十四卦,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有六,此皆出于加一倍法也。

[四千九十六变之中,六爻不变,与六爻皆变者,其别各六十有四。一爻变与五爻变者,其别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变与四爻变者,其别各九百有六十。三爻变者,其别一千二百有八十。]

占例第七
六爻不变,以卦彖占。内卦为贞,外卦为悔。

春秋左氏传,昭七年,孔成子筮立卫元,遇屯,曰利建侯。

[附左传原文: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

僖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遇蛊曰,贞风也,其悔山也者是也。

[附左传原文: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一爻变,以变爻占

闵元年毕万筮仕,遇屯之比,初九变也。蔡墨论干曰,其同人九二变也。

[附左传原文: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

僖二十五年,晋侯将纳王,遇大有之睽,九三变也。

[附左传原文: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战克而王飨,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侯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王。]

庄二十二年,周史筮陈敬仲,遇观之否,六四变也。

[附左传原文: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干,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昭十二年,南蒯之筮,遇坤之比,六五变也。

[附左传原文: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将适费,饮乡人酒,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平子欲使昭子逐叔仲小,小闻之,不敢朝,昭子命吏谓小待政于朝,曰,吾不为怨府。]

僖十五年,晋献公筮嫁伯姬,遇归妹之睽,上六变也。

[附左传原文: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

他仿此。

二爻、三爻、四爻变,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

国语重耳筮尚得晋国,遇贞屯悔豫皆八,盖初与四五,凡三爻变也。初与五用九变,四用六变,其数不纯,其不变者,二三上,在屯为八,在豫亦八,故举其纯者而言,皆八也。下章详出。

五爻变,以不变爻占

襄九年,穆姜始往东宫,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盖五爻皆变,唯八二不变也。

刘禹锡谓,变者五,定者一,宜从少占是也。然谓八非变爻,不曰有所之。史谓艮之随,为茍悦于姜者,非也。盖他爻变,故之随。惟之随,然后见八二之不变也。杜征南引连山归藏,以七八占,其失远矣。

六爻变,以乾坤二用为例。此占法之大略也。若神而明之,则存乎其人。

昭二十九年,蔡墨对魏献子曰,在干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此六爻皆变也。

占说第八
重耳筮尚得晋国,遇贞屯悔豫,皆曰利建侯。屯初九无位而得民,重耳在外之象。九五虽非失位,而所承所应者皆向初九,惠怀无亲之象。至豫则九四为众阴所宗,无有分其应者。震为诸侯,坤为国土,重耳得国之象。利行师一战而霸之象。九四总众阴以安土,如簪之总发以庄首,重耳率诸侯以尊周室之象。

或谓古冠服无簪,按盐铁论曰,神禹治水,遗簪不顾,即判弁服之芹是也。

穆姜比于叔孙侨如欲废成公,侨如败,迁穆姜于东宫,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其辞曰,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腓附下体,六二随九三,当艮止之时,上下不相与,不见拯者也。艮之随,亦随之艮,其辞曰,系小子失丈夫,应九五,顺也。宜应而失乘,初九逆也,宜失而系,且诸爻皆动以明,八二之不动不可出矣。

闵元年初,毕万筮仕,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昭七年,孔成子筮立卫絷,遇屯之比,史朝曰,嗣吉何建,建非嗣也。孟将不列于宗,其筮同而占异者,事不同故也。非忠信之事,遇黄裳元吉,反以为凶,则占法大概可知矣。

孔子筮易,遇贲,愀然色不平。贞离,文明柔中而当位,其君位止而不应,此圣人道不行于当世之象。

孙权闻关侯败,使虞翻筮之,遇节之临,占曰,不出二日断头。节自泰卦中来,干为首,九三之五,凡迁二位,故有是象。

纬书有以世应占者,以八纯卦自初变为某宫一世卦,以至于五,其上爻不变,复变第四爻为游魂。其后举内卦三爻同为一变,为归魂。是故一卦变八卦,其不相通者五十有六。按易经六爻皆九六用变,今乃上爻不变,五既变而不复,自四而下所复不同体,天地之撰配四时之变通者如是乎?以其为数不密,故不得不用六神以配时日,由是与辞象乖矣。陆德明引此以附易音辨。刘禹锡解贞屯,悔豫之说非也。若纳甲卦气之类,皆出纬书,不能合于正经,今不取。

连山归藏宜与周易数同,而其辞异。先儒谓周易以变者占,非也。连山归藏以不变者占,亦非也。古之筮者兼用三易之法,卫元之筮遇屯,曰利建侯,是周易或以不变者占也。季友之筮,遇大有之干,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以固二易辞也。既之干,则用变矣。是连山归藏或以变者占也。

大衍初揲扐一、二、三者为少,扐四者为多,是少者三而多者一也。或以钱寓多少之数,虽适平而非阳饶阴乏之义。

奇数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数有六有七有八有九,而五与十不用,故成易者无非四营也。

或曰,九变六,六变九,非也。九当变八,六当变七。何以言之?国语董因为晋文公筮,遇泰之八,谓初二三以九变八,而四五上不变,为八,故曰,泰之八也。唐人张辕作周易启元曰,老阳变成少阴,老阴变成少阳,盖与此合。八衍卦数,七衍蓍数,九六不极其衍,故发挥而为爻。贞者静而正,悔者动而过。动乎外,岂皆有悔哉。曰,有戒惧之义焉。

大舜志定滞会嵊皿撸莹P雄曰,不以其占,不如不筮。王通曰,骤而语易,则玩神,其旨一也。

一卦变六十四卦,一爻变六十四爻,谓如干初变姤,则自二至上亦变。姤之九,不待本爻变而后谓之变也。二篇之中,其变二万四千五百七十六。谓六爻各四千九十有六

天地数衍爻数,一不用,二衍三,四衍十六,五衍二十五,六衍三十六,七衍四十九,八衍六十四,九衍八十一,十衍百以上,积为三百八十四爻。

揲蓍详说第九
蓍四十九分于两手,挂一于左之小指,以左手之半四揲之,归其奇于扐,扐指间也。复以右手之半,四揲之,再扐,是为十有八变之一。初揲之扐不五则九,第二第三揲之扐,不四则八,八九为多,四五为少,三少得老阳之数九,三多得老阴之数六,两多一少得少阳之数七,两少一多得少阴之数八,皆取过揲之策而四之也。

第一揲,左手余一或余二或余三,则并挂一与别手者,共为五,是少也。左手余四,则并挂一与别手者,共为九,是多也。惟挂一然后得九

第二揲取第一揲所余之数,或四十四,或四十,复分二,挂一,揲之以四,归奇于扐,又再扐,以求之左手者,余一或余二,则并挂一与别手者,共为四,是为少也。余三或余四,则并挂一与别手者,共为八,是多也。或第二第三变不挂一,于文则非再扐而后挂之义;于数则老阳变二十七,老阴一,少阳九,少阴二十七。于十有八变之间,多不得老阴,盖不通也。

注:此段说明第二揲为何必需在「分二」之前「挂一」的理由。如果没有挂一,则机率会呈不均衡且不合理的分配,变成老阳的机率为27/64,老阴为1/64,少阳为9/64,少阴为27/64,也就是说,老阴机率太低。

第三揲,取第二揲所余之数,或四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如第二揲求之左手得一二为少,三四为多,是故三少之余,其策三十有六,故四之而得九,谓挂与扐者,十有三也。三多之余,其策二十有四,故四之而得六,谓挂与扐者,二十有五也。两多一少之余,其策二十有八,故四之而得七,谓挂与扐者,二十有一也。两少一多之余,其策三十有二,故四之而得八,谓挂与扐者十有七也。以上三变然后一画立,其三变之间,其别六十有四,老阳十二,老阴四,少阳二十,少阴二十八。是故以四营之而得一三五七之数,皆天数也。蓍得天数,故能圆而神,卦得地数曰两仪,曰四象,曰六爻,曰八卦,故能方以智。今详推变数为之图,只点左手扐数,其挂与右手即此可推,皆自下而之中,自中而之上,以效爻画云三少为老阳者,十二谓四营,得天三之数,积其数一百八,其策四百三十有二。

三多为老阴者,四谓四营之得天一之数,积其数二十有四,其策九十有六。

两多一少为少阳者二十,谓四营之得天五之数,积其数一百四十,其策五百六十:

两少一多为少阴者,二十有八谓四营之得天七之数,积其数二百二十四,其策八百九十有六:

右阴阳各九百九十二策,合为一千九百八十有四策,是为一爻之变数,总六爻之变得万有一千九百四策,内爻位当三百八十四,二篇之策当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位数也者,合九六而一之也,策数也者,离九六而分之而又四营之也。太玄始于十八,终于五十四,并始终七十二为一,曰与此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