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长颈鸟啄”、“隆准长目,鸷鹰豺声”等骨相禁忌。
这是因为古人相信通过注视可以摄取、控制灵魂的巫术交验。王符《潜夫论笺·相列》云:“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和类。”王充《论衡,骨相篇》云:“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辞人之性命,无不应者。”可见,通过骨相、占验掌握对方灵魂山而加以避忌是古人形成的一种禁忌习俗。骨相呈凶兆的俗作原则一旦在民间约定俗成,便不仅适合于别人,也适合于身,因而自身如有呈凶兆的骨相也会自我忌讳的。
民间有“上身长,佐君王;上身短,福分浅”、“上身长,坐中堂;下身长,走忙忙”的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是:“上身长,下身短,力食懒做”。可见,民间对于骨头的灵气是崇信的,是谓“乍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候”。由于民间存在有骨灵信仰,所以迷信活动中,凡穿骨相不好的人便成为众人禁忌的对象,对自身骨相不好的,便深以为忌,想方设法要改变自己的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