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山法解元轸占李都尉家失盗案例
元轸占李都尉占家失盗案例
原文:
元轸断曰:贼有五人,当是年及五旬妇人原是婢女出身,—目有疾,在郊外东北方五十里坟墓间居住,依此捕之无不获。
李又索占。元轸曰:不必再占,只以前课推之,可于丙丁日令捕人出东门转北伺之,有两妇人穿绯衣负薪而来者,询之必得贼踪。
如言于丁日捕人伺至午间,果有两妇人穿红裙负薪而至。捕人近前,妇人惶遽欲遁,孥住搜其身上,藏有金银钗钏,切究之云:伊之邻妇本是李都尉家旧婢,近因贫困同其夫与子共五人至李家作贼,被二妇知觉,故分给钗钏。捕人遂押二妇至东北五十里苏相公坟后,拘获正贼真赃,其妇果患目也。
玄女课
天圣九年辛未岁闰九月初间,李都尉家被贼从后花园人堂内偷去金银财物,辛巳日请元轸占之,卯将未时。
青勾合朱
丑寅卯辰 玄 青 勾 贵 官鬼 壬午 贵
空子 巳腾 酉 丑 寅 午 妻财 戊寅 勾
虎亥 午贵 丑 巳 午 辛 父母 甲戌 常
戌酉申未
常玄阴后
廿四山法(辛巳日第九课辛上丙)
神 贵 贵 后 后 阴 阴 玄 玄 常 常 虎 虎 空 空 青 青 勾 勾 合 合 朱 朱 蛇 蛇
天 丙 午 丁 未 坤 申 庚 酉 辛 戌 乾 亥 壬 子 癸 丑 艮 寅 甲 卯 乙 辰 巽 巳
地 辛 戌 乾 亥 壬 子 癸 丑 艮 寅 甲 卯 乙 辰 巽 巳 丙 午 丁 未 坤 申 庚 酉
元 首
贵 勾 青 玄 空 子 丙 贵
四 丙 艮 丑 酉 三 艮 勾
课 辛 丙 巳 丑 传 蛇 巳 辛 常
时师研究古课一大毛病就是喜欢挖空心思,从课传以外去附凿,还发明了各种稀奇古怪的理论。
其实根本无需如此,只要宗门九课一运算,所有象都已落于课传中了,古人所说的“庙算”即指此。
分析:
1、何以于丙丁日令捕人出东门转北伺之?发用丙火,以戌月建加寅,甲戌旬,丙旬支子,丙乘贵人土,而子水乘天空是贼,为贵人克之,故让捕人在丙丁日由东北转北等候。由东转北,是模拟了甲戌到丙子、丁丑的信息场,是一种神秘的“天人合一”之仪规。奇门中这种用法很常见,古人三式皆通,往往多用之。
2、何以有俩妇人穿红裙负薪而至,又身藏有金银钗钏?以辛乘太常,乃身上衣物内常金银钗钏;旬支巳火,衣物为红色,巳为双数,是两妇人。巳上丁马乘青龙,背负薪木也,或身藏贵重财物。又巳乘蛇主惊恐,故见捕人而欲逃遁。
3、何以盗贼五人,又主犯年及五旬原是婢女出身,—目有疾?子乘天空,上无片瓦、贫寒穷困之人,子下天罡为贼星,土为五数,故贼人为伍人。子九数、辰五数,合为四十五,故年近五旬。子水临辰墓,故云居于坟墓间。子阴神申乘太阴,太阴为婢女。子遁丙火,丙午为目,传阴艮为病疾,故曰目疾。或曰,丙所乘贵人吉神,不应目疾,答曰贵人为百事吉救神,唯不见救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