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乙占卜論斷步驟
1、分別主客與事體
如占感情,則以占者為主,對方為客,感情為事體;如占官司,則占者為主,對方為客,官司為事體……其它以此類推。詳見《奇門遁甲全書?論主客》 。
2、看條件與三算
看看本身是否具足發動的條件。詳見“數的組合與類象” 。
(1)和不和:看算首先須看和不和,再看其它,和則偏吉,不和則偏凶。太乙、文昌、始擊三將,在陽宮算得奇數,或在陰宮算得偶數,亦是不和之數。
(2)長短:數長事緩,數短事急,長勝,短負。
(3)三才:看用支持與趨避,如無天,則用地利、人和。
(4)型態:如重陰數代表遲滯,重陽數代表快速……等。
3、審察星神位置與關係:
從太乙盤中看各項事物的關係。先看太乙、文昌、始擊,再看主客大小將,而後才看其餘星神。
(1)定星神的類神:乙太乙為事體,文昌為主,為我,始擊為客,為對方。其它相關事物,依星神的類神或特性以定之,如官司占中,以計神為法官,合神為證人。詳見“太乙星神的類神”。
(2)性質趨向判斷:
A、本身
a、入宮深淺:入宮深淺不同,則事理顯示亦不同,如太乙逢理地之年(入宮第二年),則無地之算之理才會顯現出來;又若五福,其入宮深淺不同,則福被亦不同,如逢1、11、21、31、41,則福利于君王(總統、校長、部長、董事長……等),其它如大遊等星神皆類推之。
b、旺相死囚休:表程度強弱,可斷應期遠近。如太乙,屬木,旺在春三月;始擊,屬火,旺在夏三月。
c、十二長生:如日辰為子,太乙在卯,則為死,為無生機、無意願。
d、五將門具將發:此為論格局,詳見“太乙格局”。
始擊無掩、擊、格,文昌無迫、對,主客大小將無關、囚,此為將發。落宮之對宮在開、休、生三門之下為門具。將發則兵強將勇,門具則事物具備。
e、與其它星神位置的關係:即刑衝破害克合等關係。
f、與其它星神同宮:如五福可以克制凶星之凶性。始擊、地乙同宮,則同時具有火土之性。
B、落宮(影響、制約本身)
a、前後內外遠近:以不同星神來看,則前後、內外、遠近,各不相同,如太乙在1宮時,1834為之後、之內,9276為之前、之外,近星神之宮者為時間、空間近,遠者為遠,如文昌在1宮,則8宮為近,4宮為遠。又在內為暗,在外為明。
b、 宮辰陰陽:在宮者,影響輕而慢;在間辰者,影響重而快。太乙在8349宮為陽,在2761宮陰,在陽者助客,在陰者助主。二目在八方為陽,其餘間辰為陰。
c、 十六神:狀態之顯示,如在午大威,則為文字、資訊類。詳見“太乙十六神”。
d、 純易和絕:1宮純陽,9宮純陰;2宮易氣(陽易陰),8宮易氣(陰易陽);3、7宮為和氣;4宮絕陽,6宮絕陰。在純陽、純陰、易氣等陰陽亢勝與交易之時,若逢算不和、格局不佳並運卦逢極爻,易有災變。
C、本身與落宮
本身與落宮五行相生,則順勢、有規律、無變動;相克,則變異、轉折。
星神落宮與另一星神落宮之四時五行生克,可為二神衰旺關係之比較。
4、 太乙值時卦
明所主之事,以六爻卦之看法即可。詳見“太乙卦說明與簡用”。
5、 其它(不必依照順序)
(1)六親:乙太乙為兄弟,以推其餘。
(2)太乙貴人
(3)九星
(4)天地盤
(5)其它神煞:桃花 驛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