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禁忌
  
忌人死在外乡,无论男女老幼,死于外乡者,尸体不能抬进龙门和堂屋;停尸守灵,忌猫鼠等动物近前或从尸体上越过,据说这样会“炸尸”。入殓时,死者忌照天光,一定要用被单罩着。丧期忌穿孝服或包孝帕进入他人住宅,尸体或棺木忌停放别人家门口;在治丧后“七七”期内孝子不准理发,守孝期不得穿红衣服、戴红冒子,父母丧后百日内不能结婚。烧灵关夫时忌哭嚎与呼喊他人名字。给死者穿寿衣时,忌眼泪掉在死者身上。孕妇的丈夫忌抬丧。死者穿衣忌偶数,并忌带金属的东西。送葬的人忌出魂前离去等等。
  
  日常禁忌
  
  写信、留言字迹忌用红色,晚辈与长辈名字中的某一字忌讳同音,否则认为大不敬。兄忌与弟媳开玩笑或进弟媳卧室,做客不能和少妇坐在一起;借用别人家的药锅熬药忌主动送回。初五、十四、二十三忌出门远行和外宿。另有戊时忌动土,酉时忌杀鸡,亥时忌杀猪。作客人忌用脚踩火坑中的“三脚架”。惊蛰不能拿针等。
  
  举止禁忌
  
  男人忌摸头,女人忌摸腰,忌跨小儿头顶,跨小儿头顶认为小孩长不高。吃饭时禁用筷子敲击盘碗,敲碗是骂做饭人的行为。忌将筷子插在饭碗中间,因为这和灵前放“倒头饭”很相似。盛饭时不能说话,不能将饭瓢往外倒或平放,只有过去的犯人才这样盛饭。客人在夹菜时不能与客人交叉夹菜。端菜添饭大拇指不能放入碗内。吃完饭忌碗底留残饭。吃饭时忌靠门框或蹬门槛或在门外,因为只有乞丐才有这种习惯。有长辈同桌不能坐上席。走路小辈不能走在长辈的前面。妇女不能坐别人家的门槛及跨扁担或钓鱼竿。公公不能与儿媳妇同坐一根凳子。妇女在妊娠期间不宜出入丧葬场合。月经期间不宜窜门。外人忌出入坐月子妇女的卧房。月家不走月家。妇女回娘家忌为娘家扫地。女儿不能到娘家上坟等。
  
  居住禁忌
  
  盖房时忌阴木,忌并椽、忌阴隼,两根椽子排一起会生病。水道要绕门而过,这样财帛不会外流。门不可冲门,门不可对窗户,门不可对直冲道路。住宅基地前不能栽桑、后不可栽柳,院内忌种杨树。屋前不宜有庙宇,屋后不宜有坟墓。大门不能对屋角、电杆、尖锐的物体等等。
  


  生活禁忌
  
  生活禁忌主要指饮食烹调禁忌和食物生克禁忌等。如:鸡肉不能与芹菜炒,狗肉不能与绿豆一起吃,鸡蛋不能与糖精炒,牛肉不能与栗子混在一起吃,菠菜不宜与豆腐煮、韭菜不宜与菠菜同食;未婚男女忌吃猪蹄子(猪蹄叉),怕婚姻不顺利等。
  
  语言禁忌
  
  谈吐是语言礼仪的一门艺术,交谈是人与人之间最迅速最直接的一种方式,在增进了解,加深友谊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初次见面交谈,忌问对方年龄、婚姻、住址、收入、经历、信仰等,即便想知道别人姓氏、年龄等也要加上“贵”字,如“贵姓”,“ 贵庚”等。做事语言要文明,忌说脏话,大伯哥忌与兄弟媳妇开玩笑,清早起来禁忌谈神论鬼、死伤之类的话。忌呼他人祖、父的名字。行船忌说翻、沉、漏等语;人活百岁,不能说百年,即使活百岁也说99岁,人们把“百年”理解为人逝去。死人道场完毕,送先生出门不能说“慢走”、“以后再来耍”之类的谦虚话。
  
  生产禁忌
  
  生产禁忌是指人类在进行物质生产——采集、渔猎、农耕、放牧和其他手工业活动中所遵守性的禁忌。目的是防止人们分散精力,全力以赴地从事农业生产。湄潭农民在农事生产活动中禁忌颇多,如每月农历初五、十四、二十三日称“月忌日”。每月初一、十五忌淋粪。尤以二月禁忌较多,诸如初一禁鸟,初八禁崩,还有惊蛰忌动土,春分忌下田,戊日忌金犯土(不宜挖田土)等。
  
  月忌日
  
  每月内的忌日。旧俗以农历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日为逢中宫之日,称“月忌日”,月忌日凡事必避之。古代术数家以九宫与日期相配﹐初一为一宫﹑初二为二宫﹑初五为五宫(即中宫)、初九为九宫。宫数尽,至初十复至一宫,依次循环,其数十四﹑二十三均逢中宫。中宫为星位之极﹐至尊之地而故当避忌。
  
  忌戊忌戊,民间旧俗禁忌。逢戊日不可动土、淋粪。犹以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日重要,如触之则秽地灵,会有飞来横祸相侵之灾。因此民间常有人在六戊日烧香诵经、建斋设坛,关申天曹,祈求得时岁稔,衣食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