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中人际交往的禁忌
在为人处世方面,民间有民间的道德要求。民间所谓的坏人,是有其风俗的、文化的、伦理的较为恒定的标准的。一般说来,淫乱、偷盗、赌博、酗酒、吸毒、斗殴、凌弱、妒忌、不孝、贪婪等等都是不好的行为,是属禁忌之列的。古时有所谓三风十愆的忌行。三风为:巫风、淫风、乱风。其中巫风有二:舞、歌;淫风有四:货、色、游、畋;乱风有四: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合为十愆。这虽为惩治官吏,使其不敢陷于此类过错的规定,然正如张亮采在《中国风俗史》中所说:"当时(商汤)此种风气,必已传染于民间,盖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官刑之作,治官即所以治民也。"可见民间亦以此等情事为禁忌。《论语·季氏》云:"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这些思想源于民间,又对民间有着深远的影响。民间有"好人不入三场,即赌场、酒场、杀人场"的说法。又相信人的一切善恶行为都逃不脱神灵的耳目,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些为人处世的禁忌事项必须从内心深处去把握,要在动机上就调正摆好,如果主观愿望上有了偏差,如"愿人有失"、"愿他破散"、"愿他流贬"、"愿他身死"、"偏憎偏爱"等等,就必然会导致行为上的错误,从而招致祸灾。俗以为"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相信"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所谓"作善,降之百禅;作不善,降之百殃"是也。所以,归根结底,为人处世要抑恶扬善,从善忌恶。从这一点出发,中国人建立起自己基本的伦理道理观念以及有关的禁忌习俗。
虽然民间相信神是万能的,是可以明辨是非的,但仍然又担心自己的善意被误解,所以常常在行为上进一步约束自己,以免被别人或神灵猜疑而错惩了自己。"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有别"、"男女不同席"、"阿姨勿上姊夫门"是恐人猜疑男女间有不正当的性行为发生;"寡妇门前是非多",因而连寡妇之子,也"非有见焉,弗与为友";为避猜忌,人与人的往来亦需有所选择,俗话说"贫不串亲,富不串邻",因为"贫串亲,易遭白眼;富串邻,易诬奸犯";"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小子不舀麻糖篮,闺女不看瓜菜园"都是恐人猜疑自己的行为动机不纯的。这种恐惧发展到极端,甚至走向了见死不救的反面,如"贤不荐医,智不荐药"、"勿救水中人"等等,这就又转而成为一种极端自私自利的行为准则了。在这种自私自利的原则指导下,人们的善念往往会变成一种只对自己负责而不对他人负责的处世态度,所谓"出头椽子先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事莫要强出头"等等。不管是非曲直,一律"能忍者自安",忌争斗,忌诉讼。《风俗通义》云:"俗说二人共澡手,令人争斗。良无异器,当共澡者,其祝曰,'人相爱,狗相齿'。"河南民间,旧时以干涉诉讼为耻,以认识差役为羞,以"片纸不入衙,终年不进城"为荣。俗说"饿死莫做贼,屈死莫告状",这种视被告原告,有理无理的诉讼者为一样的羞耻固然是愚顽的表现,但其中另一个社会原因,是民间"畏官"的心理障碍在起着作用。因为历来"官官相护"、"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即便你是理直气壮的,又有什么用处呢!"近官如近虎,伴君如伴虎"、"见官三分灾"、"斗官穷,斗鬼死",这也是民间的经验之谈。生活告诉他们,必须强压怒火,忍气吞声,避忌官府,禁忌讼争。否则,理未说清,更遭一番欺凌;
或者虽然胜诉,也弄得家败人亡,得不偿失。当然,压迫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也会引起不顾一切的抗争的。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中国人是不会造反的。中国人不愿意走极端,讲究"中庸之道"、"和为贵"、"互谅互让"。就是争执起来,也要有所克制。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否则,得理不让人,大吵大闹,穷追猛打,会走向反面,有理也变成无理了。
俗间还以为客观环境是造成祸患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除了自身修善行好之外还要特别注意与人交往的选择。俗以为"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巫婆学下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一定要与好人交往,不与坏人交往。民间的"宁跟红脸人打一架,不跟黄脸人说句话"、"黄眼绿睛,莫谈交情"一类的说法(参见本书"人体禁忌"),虽然不见得是科学的,但反映着民间愿交好友,忌结恶人的良好愿望。避忌、隔离本来就是禁忌的一个主要方式。如果知道某种事物是有危险的,就一定要割断与它们的联系。在人际交往中,如果一方有病灾,那么,其他无病的人都有可能对他形成威胁,或者,反过来说,他也可能对别人形成威胁。因此,病人需要停止或者尽量减少社会交往,以免相互间造成危害。过去,汉族、苗族、佤族、珞巴族、瑶族、普米族、藏族、彝族、侗族等等都有"忌门"的习俗,就是在病人门上用树枝、草、旗、鞋、红布、竹笠等物件记号,设门标,禁忌他人进入。有些民族还常与鬼神信仰结合起来,以解释"忌门"的必要性。古俗还有上朔不会客的习俗。《风俗通义》云:"堪舆书云'上朔会客必斗争'。"年纪大的人,也忌留住宿,恐有不测。俗语云:"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坐。""七十不留饭,八十不留宿"即是此意。在人际往来中又忌与和尚、道士、尼姑等来往。俗语说:"前门不进尼姑,后门不进和尚","会交朋友,交些铁匠、木匠;不会交朋友,交些道士、和尚",其中既有避嫌的意思,也有恐招来祸端的担忧。崩龙族旧时在狩猎、播种期间,忌有客人来访,否则,以为猎而无获,种而不萌,猎物与种子会被外人的灵魂摄走。这也是归罪于他人的一种俗信。所以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忌讳与人交往。
除了有特别的顾忌、在特殊的情况下忌讳有客来访外,中国人在平时正常的情况下都是非常好客的。俗话说:"有理不打上门的客。"既然人家来到自己门上,就是瞧得起自己,一定要礼貌待客,恭敬待客。如果待客不周,是要被街坊邻居、亲戚族里的人嘲笑、蔑视的。哈萨克族人对前来拜访或过路的客人不论认识与否要竭诚招待,其谚云:"如果在太阳下山时放走了客人,就是跳到水里也洗不清这个耻辱。"佤族忌让过路的陌生人睡在门外,一定要请进家来住。否则,这家人将被族人所指责。汉族有客人进门时,要主动上前打招呼、让坐,忌不言不语,不理睬客人,或者光站着说话不让客人坐下。客人坐下后,忌抹桌子、扫地,忌光口说请客人喝茶,实则并不沏茶,或者,说了半天话后,才沏茶让客。这些都有"撵客"、"逐客"、"赶客走"之嫌疑,是对客人不恭敬、不欢迎的表现。如果是比较尊贵的客人,除了捧茶、递烟外,还要以酒饭相款待。招待客人,一般是"浅茶、满酒、整盒烟"。即,茶水要沏得浅一点,酒要倒满盅,烟要递给一整盒,忌只递一支。递烟、酒、茶时,都要双手,忌单手。如用烟袋敬客,递烟时应擦净烟嘴,装好烟丝。要主动给客人点烟。点烟时忌用一根火柴连点三支烟。如需对火时,应将烟嘴(烟蒂)向客递上,忌以烟头直递对方。酒以敬客多饮为荣,忌自饮不敬客。宴客时禁忌子女上桌共餐,尤忌媳妇、女儿。否则,以为待客不诚、不敬。待客一般菜忌单数,喜用双数,取意"好事成双"。待客忌无酒。佤族有"无酒不成礼,说话不算数"的说法。鄂西土家族待客要筛一碗鸡蛋茶,即在油茶汤里打几个荷包蛋。其俗鸡蛋茶内常用三个或四个鸡蛋。俗说,一个为独吞,两个为骂人,五个是销五谷,六个是赏禄,七个八个九个又应了"七死八亡九埋"的不吉语。所以忌讳打一、二、五、六、七、八、九等数目的鸡蛋待客(参见《中国民俗辞典》)。拉祜族待客常用鸡肉稀饭。但忌用白鸡。若用白鸡之肉熬稀饭待客,即表示主人要与来客绝交。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两人对面谈话时,忌讳咳嗽、擤鼻涕、打呵欠等,否则,认为是对别人的不恭敬。此外,民间招待客人时还有"让食不唾"、"尊客之前不狗"、"当众不放响屁"、"客前勿动刀剪"等等禁忌规约,都是恐对客人不敬,而引起不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