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择偶"摇马郎"活动
在苗族社会中,未婚的青年男女,普遍享有婚前的社交自由。有些自主婚姻,就是通过青年男女的公开社交活动达到的。黔东南苗族地区,习惯上称青年男女的社交活动为“游方”。汉族和苗族周边的民族称其为 “摇马郎”。
贵州苗族多聚族而居,同寨同姓,苗族有同姓同宗不婚的习俗,严禁在寨内求偶。因此居住在施秉县及黄平、镇远、凯里等地苗族村寨的未婚男青年每年农历的十月和来年的二月节日或农闲时,都要三五成群的到邻寨或更远的地方唱歌、寻偶,也就是俗称的“游方”,“摇马郎”也叫“游方”,是黔东南苗族青年男女的谈情择偶活动。在苗寨游方,一般都有固定的游方场、游方坡或游方坪。这些场所,或在寨子前后的桥边树下,或在村庄左右的平缓的草坡上。游方一般在农闲时捷、赶场天或节日喜庆时进行。各姓有规定的游方坡,通常在村寨后面或侧面的山坡草地上。有男青年去女方游方坡,以吹口哨、木叶、夜箫、芦笙等为信号,邀请女青年出来攀谈唱歌。经过集体对唱,选择意中人单独密谈,建立感情后换信物,订立婚约。
摇马郎只限本寨女子与外寨男子参加。男女整装相聚,通常是两男两女对歌;双方属意后,分别相邀谈唱,若有意成婚,则互赠礼品作为信物。《苗族民间故事选·天上人间》:“一天,这家姊妹二人,上山去打猪菜,见路边有两棵枫香树,树身苗条,枝叶繁茂,活像两个小伙子,撑着伞儿站在那里游方唱歌。”《黄平州志》曾有记载:“吹笙间以山歌,木叶两相勾引于深沟密菁,促膝私语,谓之‘摇阿妹’,又谓‘摇马郎’”,至今亦然。
苗族有同姓同宗不婚的习俗,有的地方同姓不同宗也可通婚。为了青年男女社交,每一个苗寨都有供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场所,叫“游方坡”,或“游方坪”。节日一到,母亲为女儿做花衣,父亲存钱打首饰,把女儿打扮起来去有方。男青年往往要爬山涉水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主动到游方坡去游方——用吹口哨、木叶、夜箫、芦笙或唱山歌等信号邀请女青年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