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习俗“夜游”寻情
“夜游”是黎族青年男女谈情的另外一种独特形式,它与“隆闺”有密切的联系。依据,黎族的风俗习惯,孩子长到十三,四岁便要搬到“隆闺”去居住,不与父母同住。“隆闺”即是黎语,大意是“不设灶的房子”。男子住的称为“兄弟隆闺”,女子住的叫“姐妹隆闺”。每当夕阳西下,黎族男青年们便穿戴整齐,跋山涉水到远山别村的“姐妹隆闺”去,通过对歌和吹奏口弓、鼻箫来寻找情人。可以说是真正的自由恋爱。
但进入姑娘们的“姐妹隆闺”则需要一番才智。首先,男子要以歌叩门,女方若同意他进来,就回应一首歌;若不同意,就丢去一首不开门歌,男子只得另找它枝。待到男子进得门来,还不可随便乱坐,要对唱见面歌和请坐歌才行。坐下后,男子便要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说明是来找情侣还是来求婚的,女子回应是否已有情人。要是进入的“隆闺”里姑娘多,不知哪个姑娘愿投情,男女便要唱试情歌,愿意的姑娘自然就会回应他的。接下来,那种表达爱情的对歌声、口弓声和鼻箫声就会此起彼落,直到情投意合。情投意合后,小伙子就向姑娘送银元、铜钱、针、布衫、腰篓、竹笠等等物品,作为同床过夜的礼物。往后则相互邀约,夜间常来常往。这种往来关系,有的达一月半年,有的达二三年。当然,也有花谢蒂落的,那就互唱断情分离歌。之后便互不干涉,各自寻找新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