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箓文化是中国道教正一派所独创论的一种宗教文化。所谓“符箓”,是指道教正一派用以召神劾鬼、驱邪镇魔的一种方术。关于符箓的起源,相传源于上古的“云书”,它与原始社会后期中国的中原地区的拜物教,图腾崇拜以及后来的象形符号文字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至今在中国一些地区的山崖石壁和出土的陶瓷片上,仍可以看到无人可以识别的奇怪符号。
东汉顺帝(公元126~144)年间,第一代天师张道陵创立“正一盟威之道”(又称“五斗米道”)时已经将 上古符书用于宗教,用“符水”为人治病。早期道派“太平道”和“五斗米道”大量制作神符,并称符箓是“天仙召役之神文,学者灵章之秘宝”(见《洞神八帝元变经•服符见鬼第五》)。
符箓文化传承1800余年,都是在道教正一派内部流传,有着不可替代的专属性,唯一性和神秘性。在长期的传承历史中,又形成了不同的宗派和法坛。到宋元之际,基本上形成了“四大法坛”,即:龙虎山“正一玄坛”、茅山“上清法坛”、阁皂山“灵宝法坛”和南昌西山“净明法坛”。其时,四大宗坛各自开坛传箓,统称“符箓道派”。南宋嘉熙三年(公元1239)钦命第三十五代天师张可大“提举三山符箓兼御前诸宫观教门公事”,正一派各宗坛统归龙虎山张天师管辖,后又立“万法宗坛”,从此形成了中国道教统一的符箓文化。
符箓文化流传的区域,以江西龙虎山为中心,辐射到长江以南各省(含港、澳、台)和西南各少数民族以及东南亚的菲律宾、新加坡、印尼等国,近几年来,在欧美各国也开始传播。
符箓文化的核心价值,除了与中国的古文字、象形文字、八卦等符号有着血缘关系之外,另外还注入了“神鬼”文化的元素。在宗教传承中,“符”和“箓”是有区别的。符是一种特定的符号、附着在特定的物件(如黄裱纸、黄绢、木板等)上,形状怪异,人皆不识,相传能镇妖除邪,带来吉祥;符的神奇功能,还能为人治病,特别是对于某些心理有障碍或忧郁症患者,尤为有效。民间常有一些怪异事件用符镇压,常有立竿见影之功效。而“箓”则分道士名箓、天神名箓两种。箓皆素书,由多种古篆字组合而成,配有天神将吏、功曹等像。古代符箓用木板雕刻印制,在民间广为流传。
正一派的授箓醮仪,自第一代天师张道陵开始,传承1800余年,历朝历代从未中断。正一派道士只有授箓后才能明证道位,名登天曹,才有资格为斋主建醮。所授之天神名箓,即为天神附体,法师以此为“召将”之凭证。符箓文化对于区分正统道教与民间巫术具有分野性意义。
雷霆都司印
道印
此印道书中称为“邵阳雷公法印”、“雷霆都试司符玺”《上清玉府五雷大法玉枢灵文》载汪真君所言:“五雷既明,当知雷府所部。既明所部,有请立应。且雷城在玉清真王府碧霄上梵而中,去府二千三百里,城高八十一丈,乃玉清王按治之所,卿师使相列职分司,主发生万物,驱动海岳,推迁四时,升降阴阳,录善罚恶。中有五雷主者,应时行令,以辅真王之化。且五雷使乃雷城之专司,统摄五雷,关申司分。凡风雨不时,亢阳为虐,兵戈妄动,饥懂荐臻,皆由请命帝真,无不由王枢而大布分野,兼领三司将吏,判治三界鬼神功过,以康黎庶……雷霆都司,乃北帝专司之所,列官分职,佐玉机之政。凡世间水潦旱鲢,悉请玉枢院禀听施行。至于雷霆斧铺,庆赏刑罚,有条不紊,悉有司存,天心有雷,但不专耳。”
同书卷一二三亦曰:“元始上帝付授三洞飞仙、五岳丈人,其符望皆玉为之。黄帝得之,佩印登天。雷公风后二君得之,相续仙去。许都仙得之,同吴猛、丁义统领邵阳雷公。”祖师曰:“此印专为申奏而设,乃天门、雷门识认之私。其印方圆,各有法则,印文乃雷霆都司之印,方圆厚阔各一寸一分。凡召雷部将吏及邵阳雷公,皆以此印符碟,谓之暗号,大有报应。昔邵阳将军得遇六波天君,密付此印,同雷部辛天君,于海南授陈泥丸真人,传流至今。”
雷霆都司印不是修雷法者,未受箓者,不得随意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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