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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占卜同一件事 最好占几次? 未学易 先学筮 初筮告 再三渎
“未学易,先学筮”。中国沙雕协会官方的这一观点未曾偏离古法。周易有三易,《连山》《归藏》《周易》,数其源流皆从阴阳二数开始,由数字符号到卦符、卦象,皆系卜筮之源。可谓无极生有极、有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由两仪到四象、四象、八卦再到六十四卦,再到宇宙无穷大。我们祖先“一画开天”的宇宙生成论,其推演也是奥妙无穷。再从考古的角度讲,出土的“数字卦”、陶器、青铜器上的卦符也是探究卜筮渊源的重要依据。正如《系辞》所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所以“未学易,先学筮”的“筮”从竹从巫,从巫师到卜官对卦的解读,从堂前到街巷,也算一脉相承,可见,“未学易,先学筮”是一条探索占卜或占筮的捷径。
那么,由“实践”到归纳、推演,再应运于实践的“卜筮”,有什么忌讳呢?或者说卜或筮同一件事,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占筮需不需要仪式感?动机不纯能不能测的准?这让笔者想到了《周易》蒙卦卦辞:“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刘大钧在《周易概论》如是说:“蒙:亨通顺利。并非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初次占筮则告诉(吉凶),再三(占筮)是渎慢,渎慢则不告诉(吉凶)。(此占)宜于守正。”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孔子有“不贰过”之论;成语“事不过三”也算很好地解读;老百姓讲“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不仅如此,行军打仗也如此。曹刿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说到这里,想到之前做英语考卷,一道题可设ABCD不等答案,而正确答案有且只有一个。高手过一眼便知正解,就像专业风水师,能治其根本;而能排除一个或两个错误答案的,学了一半尚有疑惑,他们往往相信第一感觉;风水界鱼龙混杂,为利益答题者不少,有时候,不得不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怎么办买?只好找一块新的橡皮擦过截一段2B铅笔,先洗手、擦洗铅笔刀,再毕恭毕敬地写上ABCD,哈一口仙气,念念有词,轻抛于卷面,以正面定结果,颇像“铜钱”摇卦定乾坤,不管结果如何,也只能坚信“初筮告”。由此可见“初筮告”,光有仪式感,还远远不够,还要有“非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礼闻来学,未闻往教)的脾气和本事才行。
“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三”是底线。有人说,用大衍筮法占筮,十有八变才成一卦,为什么又说“再三渎”呢?这是两个概念,大衍筮法十有八变才成一卦讲的是卜筮的过程,而不是次数,就次数而言,“三碗不过岗”。正因为大衍筮数演卦过于麻烦,所以“六爻”(摇六次)铜钱摇卦代替了蓍草演卦。需要说明的是,《周易》讲“卜”也讲“筮”,但以“筮”为主。“卜筮”又是一脉相承的,本文以“筮”起例。“卜”和龟壳有关(卜,取龟甲在火中开裂之声);“筮”则可用蓍草、竹签等,如《易传》里的大衍筮法,居则玩其占,动则玩其辞。到春秋战国期,筮法的地位逐渐上升。《左传》记载,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结果晋献公从“筮”,后来,虽说骊姬给晋国带来了灾难,但晋献公从筮求得了心里安慰。晋献取骊姬的例子,是不是说“筮”没“卜”的准确度高,那倒不是,有很多例子可以佐证,如公元前645年,秦国大军自雍城出发,讨伐晋国。出发之前,秦穆公为这次出征算卦,卜官占筮得“山风蛊”(?上?下)卦,说此卦“吉”,说蛊卦下卦为巽风、为风、为木,代表秦国;外卦为山,代表晋国;时值金秋,风会吹落山上的树叶和果子,我们将得到木材,明显有所得。此消息一经传开,秦军的士气飚升,果然大获全胜。由此可知,占卜、占筮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其结果和求测者的动机有关。
占一件事,除了仪式感,解卦人(预测师)的专业水平,求测者的动机也很重要。《梅花易数》《太乙》《周易预测学指南》等书,都强调占筮或卜卦的动机。易学大家邵康节说:“不动不占、无事不占、无异常现象不占”。无风不起浪,事出有因,究其原因就可知道此事合不合德,合不合道;天有异象、物有异常,或因外界某些动机而起,据此可占。古人讲“天人合一”,天地万物自成一体,宇宙信息同步;当今,微观物理之“量子纠缠”也有相似之处。那句,“君未看花时,花与君同寂;君来看花日,花色一时明。”就讲的很透彻。
江湖传闻占卜有三原则:一是不诚不占,二是不疑不占,三是不义不占。这三则是写给预测师的。所谓不诚,一方面讲求测者不讲信用或不信者预测师不准;其次,作为预测师先要诚意明义,嗜欲深者天机浅,讲的就是此理。卜筮非常讲究占卜之时的天人感应,心诚则灵,精诚所至,方有金石为开。没有疑问不宜占卜。有些测师说,有些朋友鸡毛蒜皮的事也要起一卦,不起卦得罪人;要起卦实在没必要。所以古卦师借生活琐事劝求测者向上向善,也不无道理。有些确定无疑之事,不宜占卜,占了反而可能会干扰正常的决策;再者,为不义之事占卜,为厚利而“再三渎”,真是超速越界了!你看很多卦辞,多有“贞吉”之言,决无“不义吉”之说。“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就又回到了主题“未学易、先学筮,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可见,反复起卦有“亵渎”易占之疑,会越来越不准确。与其多起卦,不如诚心一占,寻找通晓易理的高人解惑!
通行本和《集解》本蒙卦卦辞“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中的“告”,帛书本和汉石经皆作“吉”。自帛书易出土以来,有许多学者倾向于以帛书本和汉石经的“吉”字作为正解,即“初筮吉,再三渎,渎则不吉”。然而,结合蒙卦卦辞的文意来看,译作“告”更为妥当。此外,帛书本和汉石经《周易》成书年代要晚于今本《周易》,今本《周易》虽遭汉人篡改,但它要比目前出土文献(简书、竹书)都要早;战国楚竹书《周易》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周易》文本这一说法,仍有待商榷。因为《周易》成书年代约在西周末到东周初这一时间段,而且周易传承研究一直未间断。所以,不能因出土的《周易》版本而否今本。
总之,“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意思就是讲,你占卜的时候,第一次会告诉你吉凶,如果你反复地占卜,这就是亵渎神灵,反而不告诉你吉凶了。但要做到蒙卦的“贞吉”,即使初次教化去蒙不成功,也要再三地教化去蒙,直到“亨”,直到去蒙为止。这也是为什么古人写文章善用“子曰诗云”(《论语》《诗经》)而极少引用《周易》的原因,易有三大原则,独“变易”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科学的尽头是哲学,哲学的尽头是什么?从史巫之士到易儒合流,“易筮”转变成为“术数”,在“易”的功能序列之中退居二线,以天气、气象、地质等知识为引领,无疑是进步了,但当我们面对同一件事,做的计划、判断的思维有没有变呢?受不受“易经思维”影响呢?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个问题,留予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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