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国人安身立命的孝道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生命和血缘为中心的。孝道意味着,不仅要对父母孝敬,对宗族中远逝的祖先也要怀有追思之,时刻不忘本原,不忘自己从何而来,对生命怀有感恩之心。家族和孝道对个人生命和社会秩序的积极影响和价值,是需要现代人重新研究与认知的。法律所能做的,就是给这些社会实践以更为宽松的环境。
对如何孝敬老人,每个中国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增广贤文》有一句话,叫“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是说动物有天然的血缘情感,父母与子女的血缘情感,更是不言而喻。在传统中国,将这种情感上升为一种伦理价值,形成了很完整的思想体系和一种稳定的社会观。这也是中国文化区别其他民族文化的一个最主要特征。
孔子把孝看作一切教化的源头。有学者考证,连“教”字也是从孝演变而来的。《论语》多次说到孝,但孔子并未给孝下过一个定义。孟懿子的儿子孟武伯来问孝时,孔子的回答很有深意:“父母唯其疾之忧”。此语涵盖内容很广,子女平日要事事谨慎持身,让父母除了担忧你的疾病外,其他地方没有可忧虑的,因为人的疾病是不能自主的。以前常有人说某某贪官也是孝子,以为孝就是供养父母,在孔子看来并非这么简单。要让自己一切所作所为不让父母担忧,才是真正的孝,违法犯罪则可视为最大的不孝。
在孔子时代,孝道的重心还在个人,表现为人的真情与本性一种自然流露。到汉代“孝治天下”之后,孝字开始蕴含了更多其他的意味。一时间人人诵习《孝经》,汉惠帝后,连皇帝都改以“孝”为谥号,如孝惠帝、孝文帝、孝景帝等。可能因为中国没有宗教基础,孝道渐渐演化成为一种绝对化的信仰,如《孝经》对它的定义: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宗教国家不同,在宗教国家认为个人生命的源头来自神,所以个人与家庭多为一种契约观,神在他们生活中体现了最高价值。中国传统文化则不同,是以生命和血缘为中心,展开对人生和世界的思考的,家族、祖先自然被看作个人生命与价值的源头。儒家认为,人的生命虽受之父母,但本质上却源自家族中一种生生不息的神圣力量,家族的延续也因此成为中国人思考一切的起点,所以孝道也成了实现生命价值的一种表现。孝道意味着,不仅要对父母孝敬,对宗族中远逝的祖先也要怀有追思之情,时刻不忘本原,不忘自己从何而来,对生命怀有感恩之心。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族和孝道不仅是一种超越生死的力量,也体现为一种道德关怀和宗教情怀。因为只有在家族和孝道观中,个人才能被看作是家族血脉的一环,一个人生命即便逝去了,因家族还在延续,意味着他的生命仍存在世间。同时,家族观还有助于提升与引领一个人的精神与道德。个人如果只顾及自己,很容易产生“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念头。但有了家族延续观,自然会顾及后代的利益及后人的眼光,对历史和世人的评价多了一些敬畏。儒家认为,家族中的宗祠、祖先和父母代表了个人与天命的关联,这种力量不仅超越生命人世,甚至能超越天地万物,最终使人获得一种来自上天的终极关怀。人们通过感受这种经血脉相传的关怀,体会到个人生命的崇高感和使命感,因此净化灵魂和慰藉心灵。
费孝通有过一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中国人对世界的认知,他说“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个人就是那块石头,而家、国、天下就像一圈圈波纹。《礼记》说:“立爱自亲始”,到孟子时,这种由近及远的家国天下观,已表述得非常明晰了,他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这种以己推人的社会认知原则,也是基于儒家对个人、家族的认知,同样有助于人们对孝道的遵从。《大学》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呈现的就是这种理解世界方式,家族在这里体现为一种扩大的个人权利,而国家被想象成是一个扩大的家族。个人的修身从对家族的关怀开始,渐至邻里、亲人、朋友、乡里、社区,然后是整个国家和天下,最终实现与家族、国家的共通,完成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与价值。所以,家族和孝道在传统国人的观念中,是一个如宗教般安身立命的神圣处所。
家族观在中国虽然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但它的核心精神并没有太大变化,血缘始终是它的纽带,父子是它的中心,孝道和追远是它的原则。
我们应当看到,一个个松散的个体,如果没有家族通过孝道、血缘、长幼、亲情、互助等观点加以联系和规范,民众要独自寻找到能让自己安身立命的寄托,明显是有难度的。人们常感到今天的社会礼崩乐坏、感情淡漠、腐败横行,一些人做起恶来无所顾忌,这与我们丧失了家族和孝道观有一定关联。日、韩等国,家族观念保持得很好,但从它们的社会现实看,并没有影响到它们现代化和民主化的进程。家族和孝道对个人生命和社会秩序的积极影响和价值,是需要现代人重新研究与认知的。但这些问题,显然不是立法所能解决的,而是文化、教育所要思考的问题。法律所能做的,就是给这些社会实践以更为宽松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