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热爱传统文化的人都会利用节假日,去山中的寺庙、道观,或者参加一些国学方面的集训活动,脱略世事,静坐、静修,以此来体验传统文化,修习传统文化。这可以说是国学或者传统文化复兴的表征,很值得庆贺。不过,如果以为只有去山中静坐或参加国学营等才能修习传统文化,那就大错特错了。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修道”,“修道”固然可以在静中体悟,但更注重在事上磨练。若静中所悟之道不能在事上发用,一触着世事便颠三倒四,更非修道的真义。

  对此,明代心学大师王阳明有深刻的认识,他说:“人须在事上磨练,做功夫,乃有益。若只好静,遇事便乱,终无长进。”(《传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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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明先生之所以这样强调,是与他的教学体验密切相关的。

  明武宗正德元年,王阳明于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当驿丞。历经此番磨难之后,王阳明终于在贵州龙场悟道。这有如人经历了一场重病,元气大伤,刚刚得以复苏,病情开始好转,生命中出现一道曙光。因此他在教学上主张“默坐澄心”,通过静坐的方式来珍摄保养,让学者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反身内省,从而达到涵养本心的功效。但没想到学者因法生弊,只喜欢静中坐悟而厌弃实际事务,渐渐流入空虚,时常发表新奇的言论,耸人听闻,所以阳明先生又因弊立法,强调要在“事上磨练,做功夫”。

  阳明对“事上磨练,做功夫”最好的诠释,莫过于《传习录》的这则记载:有一位官员,因为长期听讲阳明的良知之学,说:“这个学问非常好,只是处理公文、诉讼断案繁杂困难,所以无法抽身专门从事良知之学。”阳明听了就说:“我何尝教你脱离公文和诉讼悬空去讲学?你既然有官司需要处理,就从官司的事上用功,才是真正的格物。比如审问一起诉讼案件,不可因为当事人应对不当,就起个怒心;不可因为他言辞通畅,就生个喜心;不可因为厌恶他的嘱托,就特意惩治他;不可因为同情他的求情,就迁就顺从他;不可因为自己事务繁忙,就随意苟且判决;不可因为他人毁谤罗织,就随人意思处理。这里面的许多意念心思都是私意,只有你自己知道,必须精细省察克治,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而错判误判,阻塞人们的是非对错。这便是格物、致知。处理文书、审理诉讼的过程,都是真真切切的实学。如果离开了具体的事情而从事学问,却是不切实际了。”

  这位官员是把良知学和实际事务割裂开了,以为良知学需要专门去讲求,而与现实生活了不相干。阳明则针锋相对地指出,良知学并不是一种悬空之学,并不是一种离开具体事务才能从事的学问,良知学乃是一种“实学”,处理文书、审理诉讼等实际事务,就是致良知的过程。良知学的这种“实学”品格,就是阳明所一再强调的“事上磨练,做功夫”。

  我们今天讲要修身养性,绝不是像这位官员一样,在现实生活之外寻一处修身养性的所在,或去山中静坐,或去国学营静修,而是要像阳明所说的,在“事上磨练,做功夫”,须知人伦日用就是修身养性之所在。诚如南宋著名心学家陆九渊所说的,“在人情、事势、物理上做些工夫”(《陆九渊集·语录》)。所谓“做些工夫”,只是陆九渊的自谦之词,其实修身工夫就在“人情、事势、物理”上。

  陆九渊出生在江西金溪的一个世家大族。陆门治家,既依靠宗法伦理,推选家长,又充分发挥子弟的积极性,各尽其能。据陆九渊《年谱》记载:陆氏家族合族而食,每每轮流差遣族中子弟担任负责出纳的“掌库”。陆九渊也曾担任“掌库”一职,三年之中,通过出纳之事的磨练,他“所学大进”,并奠定了他为学“专务践履”的本色,不仅讲论文字以践履为归宿,而且尤其注重在“人情、事势、物理”上实实在在地做功夫。

  “百姓日用即道”(《明儒学案》),百姓日用即是道场所在,“修道”不离百姓日用。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洒扫应对,莫非实学,就是曹雪芹所说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人情事务,就是我们砥砺身心、提升自我的最好机遇和手段。

  作为父母,对子女有没有偏心,作为子女,有没有厚妻子而薄父母;作为老师,有没有对后进生产生一种厌恶心,作为学生,有没有体谅老师的良苦用心;作为上司,有没有对下属诚心以待,作为下属,有没有对上司阳奉阴违;哪怕自己是菜市场的小贩,有没有因为贪利而对顾客缺斤少两,而当自己开着轿车去买菜,有没有对小商贩生出一丝鄙夷之情等等,只有在“事上磨练,做功夫”,才能砥砺身心,提高修养。

  学习国学、修习传统文化,且不可把它当做是一种悬空之学,或者是流于形式。只有把学问用到日常生活中去,这学问才算是学到了。“人须在事上磨练,做功夫,乃有益。”(《传习录》)修身养性离不开人伦日用,只有在“事上磨练”,才能使我们的道德修养真正有所进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