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乙陰陽數

數有奇偶,宮有陰陽。(以八、三、四、九爲陽宮,二、一、六、一爲陰宮,五宮除外)
1、重陽數;三、九自臨爲重陽,三十三、三十九爲重陽數。
2、重陰數;二、六自臨爲重陰,二十二、二十六爲重陰數。
3、陰中重陽數;一、七自臨爲陰中重陽數,若再與陽奇之數並,爲雜重陽。
4、陽中重陰數;四、八自臨爲陽中重陰數,若再與陰偶之數並,爲雜重陰。
5、上和數;一配陰宮,四、八配陽宮,奇偶陰陽互用,是爲上和之數。
6、次和數;二、六配陰宮;三、九配陽宮;二者相配爲次和數。
7、下和數;十二、十六、二十一、二十七、三十四、三十八爲下和之數。
8、三才數;天、地、人爲三才,數中無十爲無天,(從一至九)。數中無五爲無地(由一至四、十一至十四等)。數中無一爲無人(如十、二十、三十等)。
9、長短數;主算、客算十一以上爲長,單九以下爲短。
10、不和數;太乙在陽宮,算得一、三、五、七、九奇數,或太乙在陰宮得偶數,皆爲不和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