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临产禁忌
孕,怀子也,是两性结合的直接后果,又是一个生命的开始。从受孕的那一刻起,就充满着种种谜团:是男还是女?是顺产还是难产?将来是成才还是不成才?是光宗耀祖还是败坏门庭?吉凶福祸还是个未知数。
民间普遍认为,究竟是吉还是凶,得看生养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因此从受孕开始,孕妇的言行便有诸多约定。
1、受孕:必择吉日交媾
看来,受孕是件极为严肃的事,因为未来小生命就是从此成长起来的,故对受孕规定了种种礼俗。《古今图书集成》载:“日月蚀而私者,生儿则多疾;日月晦、朔弦望而私者,生儿则愚痴;疼虚铭绞了戾逐阵而私者,生儿多凶暴无礼。”民间也有在日蚀或月蚀之时交媾受孕必生六指儿、缺嘴婴的说法,对受孕时间禁忌很多。
道教房中术对此也有涉猎,道教经典《抱朴子》云:“然行气宜知房中之术,所以尔者,不知阴阳之术,屡为劳损,则行难得力也。”这也说男女交合受孕要依一定法则,否则效果不佳。
古人交合受孕一般都要选择黄道吉日,他们把受孕时间、人体、空间乃至星体看作一个有机整体、考虑到客观环境、时空对人体的作用和影响,具有极强的择吉意向。从现代科学看来,古人的受孕礼俗没有多少科学依据,大多只是一些直觉性的联想。但笔者认为古人重视外部环境对受孕的影响或许也有某些合理因素,现代科学也证明星体的状况与人的行为之间有着某种联系。
2、胎神:主宰胎儿吉凶
“胎神”完全是人的想像力的产物,是一种民间风俗信仰。古时,人们不知道胎儿是怎样孕育而成的,于是就想像是由超人的神灵作用的结果。经过历史的演变,这种超人的神灵就被想像成为一个具体有形的“胎神”了。胎神是专管胎儿的神灵,通常活动于孕妇的周围,具有保佑胎儿和伤损胎儿的双重作用,因此人们对它既尊敬又畏惧。民俗认为,胎神对胎儿的伤害皆因人们对胎神的触犯,因此胎神又被称之为胎煞,神可敬,敬不可。如犯了胎煞,它会以伤害胎儿来报复人类。民间传说胎神能与胎儿的魂魄交感,它按一定时刻有规律地出现在孕妇周围的固定方位,或者附着于某些物体上。这样,人们就可能小心从事,不会触犯、伤害它。倘若触犯了它,就等于伤害了婴儿,导致流产、难产、死胎或婴儿先天残疾等灾异,后果不堪设想。
民间俗信,胎神是以月令的不同而不同的。云贵等地以为怀孕的月份不同,胎神的位置也不同,凡胎神所在的位置,就有很多禁忌,须诸事小心。
具体情形详见下表:
怀孕月份 胎神位置 诸 事 禁 忌
一月、七月 正门 忌修理正门及在正门处挖地
二月、八月 庭院 忌在庭院存放重物
三月、九月 春米臼里 忌移动米臼
四月、十月 厨房 忌在厨房淋水
五月、十一月 卧房 忌修理或挪动卧房
六月、十二月 孕女腹腔 忌用开水泡孕妇衣服
此外,有的地区的俗信认为,胎神的位置不是按妇女怀孕的月份而定死在固定位置,而是按月份从一个位置运动到另一个位置,下表是港台地区的在这方面习俗。
月份 胎神位置
正月 房床
二月 房窗
三月 门堂
四月 厨灶
五月 房床
六月 床仓
七月 碓磨
八月 窗户
九月 门房
十月 房床
十一月 灶炉
十二月 房床
凡是胎神运动至某一位置,便应在这一位置谨慎从事,如动土、搬迁、修理、钉钉等,都在禁忌之列,否则触犯了胎神,轻则孕妇肚痛难产,重则小儿夭亡。
3、住室忌讳搬移器物
这种风俗认为,孕妇的住宅是胎神常驻的主要处所,民间有把孕妇的住室与其腹腔相类比的习俗,也就是说把胎儿的驻所由腹腔扩大到了住室。因此,便对孕妇的住室有诸多礼俗规定。大致说来有以下一些:
忌移动家具 孕妇房内的一切家具,尤其是如床铺、箱笼、桌椅、橱柜等大件器物不能移动,否则冲动了“胎神”,导致流产、滑胎,或生下五官不全的婴儿。此外,民谷还认为床有床神,门有门神,如果任意移徙,则会遭其谴责,伤害腹中婴儿。
忌搬动砖瓦 孕妇住室墙壁房顶上的砖瓦土石不许搬弄,更不能毁坏,就像胎儿自己可以在孕妇腹中移动,但不能人为的推拿、帮他移动,否则,就有拔苗助长之虞。
忌钉钉子 孕妇住室墙壁上、家具上、门窗上都不能钉钉子,以为这样可能会钉死胎神,使其不能动弹,不能正常发育而成为死胎。
忌拿进新的东西 孕妇住室里的东西应保持原貌,不得添加新的东西。尤忌将粪箕拿进孕妇住室。粪箕是一种竹器,是用来装垃圾,或盛牛粪、猪粪去肥田地(此外,死孩子常用粪箕载去山野埋葬),自然是非常污秽、非常不吉的东西,严禁拿入住室。
家里有了孕妇,便什么也动不得,这在一般农家可怎么过得下去呢?于是民间又有消解诸忌的习俗。办法是在一张红纸上写“胎神在此”四字,张贴在室内最安全的地方,意思是暂时将胎神请到此处,再翻箱倒柜、钉敲穿凿就伤害不到胎神,因而百无禁忌了。
由上可见,孕妇在住室的礼俗根源于胎神观念,其荒谬性不值一驳,但它在客观上所起的作用,是要给孕妇提供一个清静幽闲的环境,顺利地产下婴儿。
4、起居:事事处处留心
民间俗信既然把胎神看得如此神圣,对孕妇的日常起居规定种种礼俗便是理所当然的了。孕妇的起居礼俗择吉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了保护自身及婴儿;一是为了避免影响、妨碍他人。
为孕妇自身及胎儿的安全起见,孕妇起居择吉有如下一些内容:
十二月 房床
凡是胎神运动至某一位置,便应在这一位置谨慎从事,如动土、搬迁、修理、钉钉等,都在禁忌之列,否则触犯了胎神,轻则孕妇肚痛难产,重则小儿夭亡。
3、住室忌讳搬移器物
这种风俗认为,孕妇的住宅是胎神常驻的主要处所,民间有把孕妇的住室与其腹腔相类比的习俗,也就是说把胎儿的驻所由腹腔扩大到了住室。因此,便对孕妇的住室有诸多礼俗规定。大致说来有以下一些:
忌移动家具 孕妇房内的一切家具,尤其是如床铺、箱笼、桌椅、橱柜等大件器物不能移动,否则冲动了“胎神”,导致流产、滑胎,或生下五官不全的婴儿。此外,民谷还认为床有床神,门有门神,如果任意移徙,则会遭其谴责,伤害腹中婴儿。
忌搬动砖瓦 孕妇住室墙壁房顶上的砖瓦土石不许搬弄,更不能毁坏,就像胎儿自己可以在孕妇腹中移动,但不能人为的推拿、帮他移动,否则,就有拔苗助长之虞。
忌钉钉子 孕妇住室墙壁上、家具上、门窗上都不能钉钉子,以为这样可能会钉死胎神,使其不能动弹,不能正常发育而成为死胎。
忌拿进新的东西 孕妇住室里的东西应保持原貌,不得添加新的东西。尤忌将粪箕拿进孕妇住室。粪箕是一种竹器,是用来装垃圾,或盛牛粪、猪粪去肥田地(此外,死孩子常用粪箕载去山野埋葬),自然是非常污秽、非常不吉的东西,严禁拿入住室。
家里有了孕妇,便什么也动不得,这在一般农家可怎么过得下去呢?于是民间又有消解诸忌的习俗。办法是在一张红纸上写“胎神在此”四字,张贴在室内最安全的地方,意思是暂时将胎神请到此处,再翻箱倒柜、钉敲穿凿就伤害不到胎神,因而百无禁忌了。
由上可见,孕妇在住室的礼俗根源于胎神观念,其荒谬性不值一驳,但它在客观上所起的作用,是要给孕妇提供一个清静幽闲的环境,顺利地产下婴儿。
4、起居:事事处处留心
民间俗信既然把胎神看得如此神圣,对孕妇的日常起居规定种种礼俗便是理所当然的了。孕妇的起居礼俗择吉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了保护自身及婴儿;一是为了避免影响、妨碍他人。
为孕妇自身及胎儿的安全起见,孕妇起居择吉有如下一些内容:
据说,如果孕妇去了,打的井不是打不出水来,就是打出的是苦水、咸水;建的灶、上的梁都不会成功,原因是孕妇的秽气会冲犯灶神和梁神。一家之中,锅台、窗台、磨坊这三处是最重要的场所,最忌孕妇在上面坐,据说孕妇的秽气会污染这三处要地,导致全家“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