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生育和婚嫁的禁忌为最多。如:妇女从怀孕到坐月子,不准吃兔子肉、狗肉,不准在娘家生孩子,不准参加婚礼和葬礼等等。订婚要合属相,婚礼要忌属相,人们忌单喜双,忌白喜红,忌送钟等物,因为送钟音同“送终”。为新娘做嫁衣、迎新人禁忌用丧偶妇女,婚礼上也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如“散伙”、“好不到头”、“断子绝孙”等,亲人亡故,忌说死了,而要称为“老了”、“去世了”、“故去了”,文雅一点的称为“仙逝”、“作古”等;忌说棺材,而要称为“财”、“寿器”等。子女在服孝期间,忌穿红、绿、黄等颜色。
建国后,一些带有封建色彩的禁忌被破除。但在处事言谈中为尊重乡俗、利于团结,对某些禁忌习俗仍在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