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經云﹕凡要改墓有五不祥者大凶也則速改之、五不祥如下﹕

塚無故自陷、塚上草木枯死、墓無故龜裂、燒金爐無故破或裂。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家中有男女淫亂風聲(即犯桃花者)。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男女忤逆或小孩叛逆者、吸食毒品者、顛狂(犯精神病者)、劫害、刑場。即宜速改之
(大凶也)。

人口不安、事業失敗、家產耗散、官司不息、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墓葬在八曜煞、水口流在黃泉水(造成蔭屍)。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有此以上五種者,即宜速改之。

凡要改墓有以下三(祥瑞)大吉也,即不可改之。

開之見生龜、蛇之生氣物(大吉利)。

土中有水溫暖、色如乳氣或如霧氣狀(大吉利)。

紫籐交合棺木方於生氣而大貴(大吉利)。以上三項俱吉。若改之必受災殃吉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