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杀混杂就应当留其所喜者而去其所恶者,还要注意其力量的强弱。正官力量强时,就应当留正官而去杀;七杀力量强时,就应当留七杀而去正官。也可以不去正官,因七杀有刚强之气,不怕混。去留的方法是:用天干上的神来除去藏干中的神,有正官留正官;有七杀留七杀。有时官杀都在天干,或官杀都在地支,就应视其轻重,留重去轻。
官杀混杂决定去留时,还要注意日干的阴阳:阳日干去杀留官;阴日干有伤官时,就应该去官留杀。一般来说:天干易去,地支难去。官杀混杂净化方法有制、化、合三种。
1、制
食神是克制七杀最为得力的用神,《继善篇》云:“一杀创乱,独食可擒。”命局中以正官为用神,杂以七杀,有食神克制七杀,必然官高爵显;若以七杀为用神,杂以正官,有伤官克制正官,虽然也可居尊位,但无发达之力;无制服、无去留者必为贫贱之命。尤其是官杀强旺而身弱者,更要制服。若食神和伤官亦并见,食神有力则去杀,伤官有力则去官。杀强身弱者,亦可用食神制杀,必须注意食神在命局中的位置,要无财泄食助杀、无枭印夺食为妥,尽量避免克泄交加。
食神制杀只能一制一,如果只有一个七杀,而有两个以上的食神,这叫“制之太过”,有的命书中称为“尽法无民”。
食神制杀时还要注意日元是阴干还是阳干。阳干要日元强旺;阴干不怕杀旺,只要食制。用食制杀时,天干上就不能露财透印,财能滋杀,印能夺食护杀。杀用食制,贵在中和:杀轻助杀,食轻助食。
食神制杀时不宜见偏印,经云:“食神逢枭,不贪即夭。”见了偏印可用偏财来解。食神制杀太过,也可用偏印来解。
在命局中冲和制不能同在一处,有制就不能遇冲,有冲就会失去制的效果。
2、化
官杀乃是印星的原神,官杀克身可用印来化解,使之达到官杀生印,印生身,将矛盾转化,变不利为有利。
身弱官杀强时,当用印化,化比制好。因身弱已受官杀之克,再用食伤,必然克泄交加,其命更困。如果用印来化官杀,既可化官杀又可生身,一举两得。印还可以制正官的恶神伤官。尤其是七杀强时当用印化。经云:“齐之以刑,不如化之以德。”
《继善篇》云:“众杀横行,一仁可化。”
官杀都喜印。正官遇印叫正官佩印,又叫官印双全,乃富贵之命。有官有印才是真官,有官无印,虚名虚利。真官之命定是清正廉明,学识渊博。七杀遇印即可化为权力,发挥更大的威力。经云:杀无印无文彩,印无杀不威武,杀印双全,功名显达。日主身弱有印绶,即使官杀混杂,也非凶命。身弱无印,最怕官杀混杂。用印化杀,不忌正官。用财生官,最忌七杀。
官杀强旺时,可以制和化同时并用;官杀弱时,不宜制化并用,还要用财来生弱官杀。在命局中制和化同时出现时,如化弱制强,则会施恩不足,反结怨恨;如化强制弱,就会依赖成性,无自理能力。
3、合
日主身弱,七杀强透,既无食制,又无印化,可以用合的办法去之。《继善篇》云:“官星七杀交差,却以合杀为贵。”七杀为凶神,合去七杀为贵命。正官为喜神,合去正官为贱命,又叫贪合忘官。但在官杀混杂的情况下,为了去留使命局清纯,对正官亦有用合的办法去之,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格局的层次必然低下多了。
用合的方法时,也要注意日主的阴阳。阴日伤官,只能去官,不能合杀;阴日伤官既可去官,又可合杀,紧邻正官就去官,紧邻七杀就合杀。阳日食神即可以去杀,又可合官,但官不喜合,定当损贵,紧邻七杀就去杀,紧邻正官就合官。阴日食神只能去杀,不能合官。食神若合印,印绶贪合忘生,必不顾日主之用。还有自合之法,如甲午、壬午、辛巳等等。
正官怕合,合正官还要看合神的强弱,合神强,正官被强合神所牵连。合神跟随正官为好命。如果遇有正印和正财与他干相合而不顾及正官,叫做孤官无辅。正官还忌日干外的干合,否则成为破格。正官忌冲,正官逢冲遇合即可消解,也就是“贪合忘冲”。官冲不合,便成为漂泊之命了。
七杀可与劫财、羊刃、伤官相合。七杀与羊刃相合时,威武刚强,建功立业。经云:“杀无刃不显,刃无杀不威,杀刃相停(相等),位至王侯。”又云:“杀乃威猛,刃为武器,独杀刃强,将帅之命。”阳日干七杀会与劫财干合。阴日干七杀会与伤官干合。干合多时反成仇敌。
杀刃相合时,杀轻刃重喜助杀,官运无妨。杀重刃轻,宜官制刃,无食伤更妙,但行官运有害。若食伤重,必然泄刃又伤杀。
官杀混杂在命局中无法去留净化的,也可以在行运的运程中予以化解。因之行运既可成格,亦可破格。
克冲刑害不一定能达到净化的目地。比如克,被克者的力量不一定全部消失。刑,有越刑越旺,还有开库之能。因此,净化方法仅此上列三种,是最佳的理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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