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以天干为用神,地支不再作为用神。八字中,四个天干除日干外,还有三个天干,这三个天干,不但要代表它本身的十神,而且还要代替八字中没有出现的其它十神。就是一个字要代替几个字使用。为什么用这三个天干可以代替其它八字中没有出现的十神呢?其原理就在于五行的作用使然。下面我试着作以说明。
一:命局中的四个天干,时时受着大运流年的作用,并在大运流年的作用下,产生着十神吉凶,如此,形成了人的命运规律。这四个天干承载着的十神吉凶,必然是十个十神的整体的吉凶,而不只单单是它们自己的。其原因就是八字预测体系是一个整体,它所反映的十神的吉凶必然是整体的,全面的,而不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任何一个八字,在同一时间段内,都必然能反映出全部十神的吉凶。反过来说,如果八字预测体系,不能完整的承载十个十神的全部吉凶,在一个八字中,哪个十神出现,就能测哪个;哪个十神不出现,就没办法测哪个,那么这个八字预测体系不就支离破碎了吗?当你想测哪个十神,八字中正好没有;当你不想测哪个十神,它却偏偏出现了,有时还不只出现一个。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如果没有办法解决它,那么这种八字预测体系不就瘫痪了吗,怎么还能正常预测呢?
        二:一个天干同时代替几个十神,为什么可以同时应吉应凶?
       从“五行作用”这个层面宏观来说,同一个时间段内[一个大运/一个流年/一个流月/一个流日/一个时辰],只有一个五行是旺的。当这个旺的“五行的阳光”照射到命局中的时候,命局中的十个十神,只会有下面三种状态当中的一种:1是吉;2是凶;3是不吉不凶。因为十个十神的吉凶在同一时间段内都是由同一个“旺的五行”决定的,这个旺的五行与这十个十神的关系是:一决定十的关系。因此一个十神的吉或凶,肯定会与另几个十神的吉凶“相重叠”。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同一个时间段内,至少有三种以上的十神的吉凶状态是相同的。由此可以说明,同一时间段内,多种十神的吉凶相同是自然存在的。这种多种十神吉凶相同的原因,完全是由五行的正常作用造成的,而不是人为赋予的结果。因此,在八字命局中,以一个天干代表多个十神,多个十神可以同吉同凶,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二:除日干外的三个天干十神,哪个十神,分别还能代替哪些八字中没出现的十神,是如何确定的?
       大体上说,一个十神代替另外几个十神,是五行作用规律自然形成的。而哪一个十神能替代另外哪几种十神,也是在五行作用中自然形成的。至于具体的替代规律,可以在实际八字命例的研究中反推出来。例如,一个八字命局中,天干中没有偏财这个用神。那么我可以找来这个人在哪一年发了偏财这样的实际事例,再用发偏财这一年的大运与流年,与八字命局做对照,看一看大运流年中那个旺的五行,作用了命局中的哪一个天干,使这个天干的十神为吉,那么这个为吉天干的十神就是“代偏财”的十神。还可以找出这个人丧父的流年,看一看大运流年中那个旺的五行,作用了命局中的哪个天干十神,使哪个十神为凶,则那个凶的十神,就是“代偏财”的十神。具体的替代规律就是这样推导出来的。
       三:替代用神与运年十神的关系
       原命局中出现的十神,可以理解为,永久性十神;永久性十神在这个人一生中都是不可改变的。原命局中没有出现的十神,以下列顺序确定十神:1.寻找**十神;2.大运流年天干出现的十神;3.寻找替代十神。以上,大运流年出现的十神,和替代十神,可以理解为“阶段性十神”。
       两种阶段性十神,即运年十神与替代十神之间关系,总的原则为: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有一个十神起作用;一种十神既不能缺失,也不能重叠。运年十神与替代十神两者,只能轮换起作用。当大运流年出现十神时,出现的十神起作用,替代十神失去替代作用。当大运流年不出现十神,或出现的十神已经过去时,替代十神立即恢复替代作用。实际上,运年月日时的天干,每一个天干出现的十神,都会起到十神的作用;而每一个天干出现十神的时候,替代十神都要失去替代作用。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月日时的十神吉凶程度都比较小,往往不足以在现实中应吉应凶,而容易被人忽略罢了。运年十神与替代十神,就是这样在时光流泻中,周而复始的轮换工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