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学——八字去官留杀与去杀留官
  
  《渊海子平》《喜忌篇》云:煞官混杂类,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盖言柱中官星七煞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煞,或月上见煞时上见官,或四柱叠见,有物去官留煞者,即以偏官论,有物去煞留官者,即以正官论。
  
  凡看去留,要详柱中官煞孰重孰轻,天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去,须伤官食神去官煞之物众而有力,方才去得。
  
  五阳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五阳日伤官,但能去官,不能留煞,必须得羊刃合,方成去官留煞。假如甲日生人,甲以辛为官,庚为煞,若官重煞轻,得丙食一位,克去庚金,与辛相合,此谓去煞留官,有情而贵;若煞重官轻,得丁火伤官,克去辛金,再得乙木羊刃,与庚相合,此谓去官留煞,有情而贵。
  
  五阴日食神,能去煞却不能留官,日主自能留之,五阴日伤官,能去官又能留煞。假如乙日生人,以庚为官,辛为煞,若官重煞轻,得丁食一位,克去辛煞,则乙与庚合,此谓去煞留官,有情而贵;若煞重官轻,得丙火伤官,克去庚金,来合辛金,此谓去官留煞,有情而贵。
  
  什么是官杀混杂
  
  官杀混杂:正官与七杀在命局中同时出现,又称为官杀并见。
  
  官杀去留的原则
  
  ‌去官留杀‌:当官星和‌七杀同时出现时,如果七杀的力量较强,应该保留七杀而去掉官星,因为七杀有刚强之气,不怕混杂。
  
  去杀留官:如果官星的力量较强,应该保留官星而去掉七杀。因为官星代表正统和权威,去掉七杀可以保持命局的平衡。
  
  官杀两停之格‌:当官星和七杀的力量相当,难以取舍时,可以根据日主所喜者留之,日主所憎者去之的原则进行选择。正官或杀若能为格用、和日主有情且其力专,要尽量考虑存而留之。
  
  ①若是破损伤害格局的、和日主相背其力较散,要尽量考虑弃而去之;
  
  ②若官有生扶杀有破害,要尽量考虑去杀留官;反之,则要去官留杀;若官杀都没有扶或合官杀反而有破害,就要选用局中得力者。
  
  若是吉神,则以吉论。
  
  ③若官杀两停,都有扶合,而无破害,则以官杀混杂论。
  
  得生扶者留之‌:如果某个官星或七杀得到了其他天干的生扶,应该保留这个得到生扶的官星或七杀。
  命理学——八字去官留杀与去杀留官
  天干明透者留之:如果某个官星或七杀在天干上明透,而地支中的则较难去除(①明见官,则存其官;②明见杀,则存其杀)。
  
  ‌官杀去留的具体方法‌
  
  制‌:通过食神或伤官来克制七杀,以保持命局的平衡。例如,如果命局中以正官为用神,但混有七杀,可以用食神来克制七杀,从而保持命局的平衡。
  
  化‌:通过‌印星来化解官杀对日主的克制。例如,当命局中官杀过重,可以用印星来化解其不利影响,使命局达到平衡。
  
  合:通过合化来改变官杀的性质。例如,如果命局中官杀混杂,可以通过合化来改变其性质,使其对日主的影响减弱。
  
  官杀去留:合官不为贵,合杀为不凶?
  
  从四干支的关系来看
  
  ①闲神合去官星,官不能为日主所用,故不能为贵;
  
  ②闲神与七杀作合,杀不能伐克日主,故合杀为不凶。
  
  从日干的关系来看
  
  ①日主干支与官杀相合,则反而合官为贵,合杀为贱。
  
  ②日主阴干才可能合官,阳干不存在合杀可能(只合财)。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官杀混杂的影响可能会被减弱或消除:
  
  月干与月支上官杀重叠,不叫官杀混杂。官杀同在月柱上,称为一气乘旺,更增加了官星的力量。
  
  年上官,月上杀,只论杀。
  
  藏杀露官,或者藏官露杀,不论官杀混杂‌。天干官星明显,地支七杀隐晦,就以官论命。
  
  身弱透印,不论官杀混杂。
  
  官杀被合入库或者其一逢三合三会局,不论官杀混杂‌。
  
  从弱或者从强格,不论官杀混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