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俗之“休书”
休书 旧时把离弃时写给妻子的文书称为“休书”。旧称离弃妻子为“休”。元代佚名《渔樵记》杂剧楔子:“你休了媳妇儿,兄弟,你如今可往那里去?”高文秀《遇上皇》杂剧第一折:“俺如今直至长街上酒店里,寻著赵元,打上一顿,问他明要一纸休书”。
在封建社会里,广大劳动妇女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犯了其中任何一条,丈夫都可以用一纸休书,将其赶同娘家。《醒世姻缘传》第八回,晁大舍想休掉前妻计氏,把珍哥扶正。一天看到郭尼姑、海会从计氏房中出来,便诬赖计氏与僧、道有奸,与珍哥合谋,将计氏父兄诓到家中,把“小青梅(即郭姑子)牵着个白胖齐整和尚,大饭时进去,大晌午出来,人所共见的话说了,口称:‘你女诸凡不贤惠,这是人间老婆的常事,我捏着鼻子受。……请了你来商议,当官断已你也在你,你悄悄领了他去也在你。”计氏之兄窥知其意,说道:“晁大相公,任凭你主张!你待说休俺妹子,你写下休书,我到家收掇座屋,接俺妹子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