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寅巳申三刑
古之命理学家又有三刑遇贵之说,至于三刑何时遇贵、何时遇灾则闪烁其词,令初学者雾里看花,晕头转向,只能望刑生畏。
《滴天髓》任氏曰:“刑之义无所取,……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相冲何必再刑。”
李洪成老师澄清了自古以来模糊不清的概念,见解精辟,简单易懂,在《具体断四柱讲义》中是这样论述的:“刑是刑罚,四柱中的刑是指命主在相刑之年有违法坐牢的事或有伤病之忧,说白了就是人生病或身体受伤,就是受刑……寅巳申三刑,寅巳论生,寅申论冲,关键看三者谁旺谁衰。一般情况下,寅巳同心协力,制服申金,但申金受制是否应灾,还有申金是喜是忌之区别,有强旺抗制之区别。”又云:“如果读者可用相生相克生克制化大法,不去用刑表述受克受制的情况也未尝不可,……一切相刑莫不如论相生相克来得简练、清楚、明白,又好记,……如果你觉得可用相刑,相刑之规可参照相生相克之规则,即也存在远近组合,旺衰强弱,多寡党众,正生正克,反生反克。”如此论述,令初学者有拨云见日的感觉。
经过从理论到实践的一番探索,笔者对寅巳申三刑有如下认识。
一、刑为地支生克基础上的深化,是生克基本联系基础上的特殊联系,该特殊联系决定了生克先后顺序,即合冲为先,刑害为后,最后论普通的气势相克相生。
二、寅巳申三刑论生克合冲即可,寅申论冲克,寅巳论生,巳申论合。
三、刑本身无好坏,关键看合冲生克后对整体命局的影响论吉凶,在明辨命运喜忌的基础上,若三刑的结果令忌神减力或受伤,喜神用神增力,则应吉,反之则应凶。
四、岁运介入后正确判断寅巳申各支所代表的五行力量的损益变化是把握吉凶的关键。假设寅巳申三支力量均等时,是寅巳同心协力制服申金,但是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当寅巳申各支临太岁或得太岁帮扶时,由于太岁是旺衰的来源,其三刑的结果是有很大差别的。
五、重视组合的千变万化,尤其是命局中某支重复出现,以及岁运合入三刑中的某支对三刑归宿点的影响。
例一、出生日期:一九四四年二月初九日巳时(阳历:1944年3月3日巳时)
男命阳年生顺排,距二月十二日子时惊蛰3天,1岁起运。
枭 比 日主 官
乾 造:甲 丙 丙 癸
地 支:申 寅 寅 巳
庚壬戊 甲丙戊 甲丙戊 丙戊庚
大运: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年龄:1周岁 11周岁 21周岁 31周岁 41周岁 51周岁
公元:1945年 1955年 1965年 1975年 1985年 1995年
分析命局取用神:
从数量上看,木火二五行各占了三个,且寅木当令,火临长生,寅中又藏中气根丙火,寅巳刑木火相生,月日二柱二丙寅朋比相帮有力,火呈强旺之势;木也明显偏旺;申金不得令偏弱;癸水通根于申金遥隔,力很小为弱;食伤在四个地支皆有中、余气,也为偏弱。原象中有一个寅巳申三刑的组合,因巳火遥隔合申金力小,论寅申冲即可。当令寅木二重,又为带火之木,申金肯定冲不掉寅。寅虽不怕冲,但双方都减力。日主丙火强旺有克又有耗,又有财冲克印的组合,所以取金水为喜用。此为命局中自带之三刑,若岁运助起申金,引发的三刑则为喜,因为此时喜用增力了;忌神显然是木火,若岁运助起寅木、巳火从而引发三刑则为忌,会应灾,因为此时三刑的归宿点是忌神增力、喜用受伤。
日主85年行辛未运,未土脆金,丙辛合为火克金,该运名为土金之地助用神,实际上金水并未增力,相反丙火在未中又得中气根。壬申年,干支水金为喜用,用神有力,太岁申与年支申相并引发寅巳申三刑。流年为旺衰来源,二申冲二寅、合巳火,忌神木火减力,喜神金水增力,呈身杀平衡之势,升迁之象,故该年荣升村长兼村党支部书记。
1995年交壬申运,二申冲二寅合巳火,木火减力,壬水助癸水,制二丙火有力,为身官平衡,应为好运。但由于原象组合木火同心,旺火无泄,一旦太岁助木火,恐仍会应灾。
1998年戊寅,太岁寅木为旺衰来源,金水休囚,太岁寅与月日寅并,三寅合力冲二申金,有力牵制了申金;三寅刑巳,火增力加入刑局合克申金,岁君戊土受旺火相生趁机克制官星,三刑的结果是喜用全受伤,忌神火无制,该年村长、书记之职全部落选,被迫下台。
同是壬申大运,再看2001年辛巳,太岁巳火与命运组成两组寅巳申循环三刑,太岁为旺衰来源,与时支巳并,力大无比,泄寅木,合克申金,二申受重创,官星壬癸水断了源泉;岁君辛金生癸水官星,显示其求名求官心性,此年身旺无制若强去求官恐有灾。实际情况是命主再次回村竞选,同样以失败而告终,并且惹上了官司。
例二、出生日期:一九六三年农历七月十三日巳时(阳历:1963年8月31日巳时)
女命阴年生顺排,距七月二十一日酉时白露8天,2岁零8个月起运。
官 财 日主 官
坤 造:癸 庚 丙